广州水投集团关于广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针对《广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穗审农调报〔2020〕2号)反映有关问题,广州水投集团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积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按照要求,现将审计调查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的问题:大观净水厂项目因曾调整计划异地建设原因,工期延误严重,导致项目增加投资约1736.85万元。
整改情况:
根据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工作部署,我集团于2017年11月组织开工建设大观净水厂项目,由于选址规划等原因,按照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2018年7月停建。2019年3月,在市政府协调支持下,该项目重启开工建设,2020年4月底完成大观净水厂主体结构施工和主要设备安装工作,5月底开展设备联动调试与培菌工作,6月25日正式投产运行,投产运行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处理污水量约1080.43万吨。该项目因工期延误导致投资增加的金额,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二、审计反映的问题:广州市净水公司未及时纠正部分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履约行为,工程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对于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履约、工程管理不到位行为,净水公司约谈相关监理单位,采取诚信扣分、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2019年第一季度至今,对监理单位履约情况通报罚款25次,金额35.1万元;诚信扣分12次,并将诚信分值作为公司今后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的重要依据。同时,为加强对监理单位履约行为管理,2019年11月,净水公司印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主要监理人员更换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规范监理人员变更程序,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2020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履约行为管理的通知》,采取严格考勤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开展诚信评价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和施工单位履约行为监督管理工作。
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您是第 100124 位访客 粤ICP备1001830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010号